校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陕人社函〔2014〕163号)的要求,对此次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2013年底前学徒学习期满或见习、试用期满,2013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初级工考试考核。
2.工作年限8年以上(截至2014年9月30日,下同)并持有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初级技工术等级岗位证书满3年以上(截至2014年9月30日,下同),2013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中级工考试考核。
3.工作年限18年以上并持有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3年以上,2013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高级工考试考核。
4.工作年限23年以上并持有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3年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2013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技师考试考评。
5.工作年限28年以上并持有技师证书或取得技师证书满3年以上,具有高中(含职高)以上文化程度,连续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能传授技艺和培训高级工以上工勤技能人员,可申报高级技师考试考评。
(二)破格申报条件
1.中级工、高级工、技师
(1)在省(部)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十名,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获得成果并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以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工勤人员报考时均可放宽工作年限五年。
(2)在市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十名,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获得成果并有市级以上成果证书以及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工勤人员报考时均可放宽工作年限两年。
2.高级技师
取得技师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高级技师:
(1)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的。
(2)参加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三名的。
(3)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运用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4)具有绝技、绝活、专利,并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者。
二、考核(评)工种
1.初、中、高级工(共23个):
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公路养护工、计算机文字录入员、农艺工、兽医防疫员、种苗工、造林工、车工、钳工、电工、水暖工、锅炉工、中式烹调工、客房服务员、水土保持防治工、财会员、综合管理员、中药药剂员、西药药剂员、护理员、广播电视值机员、保管员。
2.技师(共21个):
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公路养护工、计算机系统操作工、农艺工、兽医防疫员、育苗工、造林工、车工、钳工、电工、管道工、锅炉工、中式烹调工、旅店服务员、水土保持防治工、财会员、药剂员、护理员、广播电视值机员、保管员。
3.高级技师(共6个):
中式烹调工、计算机系统操作工、电工、钳工、育苗工、造林工。
三、考核(评)内容与成绩评定
1.考核(评)内容
初、中、高级工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技师考评内容包括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高级技师考评内容包括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实际操作技能考核、现场答辩和综合评审。
2.成绩评定
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实行百分制计分办法,实际操作考核实行合格评定。
初、中级工实际操作考核合格,专业理论和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均在60分以上者为合格。
高级工实际操作考核合格,专业理论与职业道德两门考试成绩总分达到高级工合格分数线以上者为合格。
技师实际操作考核合格,专业理论与职业道德两门考试成绩总分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具有参加综合评审资格,评审合格者为考评合格。
高级技师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办法,三门成绩均在60分以上且总分达到评审建档线者(专业理论考核成绩/3+职业道德考核成绩/3+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3)占总分60%,达到省工考办确定的评审建档线,方可参加评审答辩。
四、报名程序
1.申报初、中、高级工考核的工勤技能人员,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审批表》(见附件2,须用A4纸双面打印)一份,并附原等级岗位证书原件,经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后,由各单位统一按工种、等级分类填写《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申报表》(见附件1,须用A4纸单面打印)一式两份,将以上所有申报材料上报至人事处劳资科审核后统一报名。
2.申报技师考评的工勤技能人员,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资格考评审批表》(见附件3,须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同时提交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工岗位证书、学历证书原件,经所在单位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后,由各单位统一按工种分类填写《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申报表》(见附件1,须用A4纸单面打印)一式两份,将以上所有申报材料上报至人事处劳资科审核后统一报名。
3.申报高级技师考评的工勤技能人员,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资格考评审批表》(见附件4,须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同时提交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岗位证书、学历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所在单位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后,由各单位统一按工种分类填写《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申报表》(见附件1,须用A4纸单面打印)一式两份,将以上所有申报材料上报至人事处劳资科审核后统一报名。
五、报名时间
各单位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后,将申报材料盖章签字,于2014年4月20日前上交至人事处劳资科,并缴纳报名费,经人事处审核后统一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六、考核(评)时间
1.考核(评)时间
申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的专业理论、职业道德考试在7月12日(周六)进行,实际操作考核于7月13日由各市工考办及受省工考办委托的考核机构组织实施。实际操作考核结束后,各市工考办和省级考核机构应于7月23日前将成绩报省工考办;申报高级技师的专业理论、职业道德考试在7月19日(周六)进行,实际操作考核于7月20日由省工考办委托的考核机构组织实施。
技师评审、高级技师答辩于9月中旬由省工考办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评)方式
专业理论与职业道德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核,由省工考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全省统一时间组织考试。
实际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对申报工种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由各市工考办及受省工考办委托的考核机构组织实施,由省工考办安排人员进行巡视。
技师评审由省工考办组织各行业评审委员会以查阅资料、核实情况、评定等级的方式进行。
高级技师评审由省工考办统一组织,采取的程序:
(1)评审答辩。行业评审组采取审阅申报材料、评阅技术经验总结以及专业理论知识答辩等方式,确定各参加评审人员答辩成绩,评审答辩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并当场公布。
(2)综合评审。根据考核成绩、评审答辩成绩及行业具体情况确定合格人员比例。其中,考核成绩占总分的60%,评审答辩成绩占总分40%,按照总分从高至低排序确定合格人员名单。
(3)公示和审定。考评合格的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为其办理高级技师证书。
七、相关问题
1.各类填报用表及具体考核收费标准请在人事处网站http://rsc.xidian.edu.cn的通知公告栏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