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德两国文化交流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与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将联合开展资助以项目为基础的合作。本项目旨在为正在或将要就同一课题开展科研工作的中德双方科研合作单位提供资助,项目以科研小组为单位(包括一位项目负责人和2-3名项目参与人),双方合作单位必须同时向各自的管理机构(中方向CSC,德方向DAAD)提出申请,CSC与DAAD将各自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以确定受资助项目及人员名单。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农业科学、信息科学技术、生命科学、材料科学、社会科学;其中社会科学将主要支持中德文化研究相关专业,包括语言、文学、文化研究、法学、管理学。
(二)资助期限
项目负责人:两年内可分别赴德研修两次,每次1个月。
项目参与人:两年内可分别赴德研修两次,每次3个月。
二、项目申请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身心健康,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65岁;项目参与人:博士生和年轻博士后人选将予以优先考虑,年龄不超过45岁。
3.申请人应具备与德方同行用英语或德语交流的能力。在提交申请材料时,须提供相应的外语水平证明。
三、申请办法
(一)申请时间及方式
留学基金委将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申请人请在2月25日至3月20日之间通过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申请。在申请前需提前告知德方合作伙伴,在6月10日之前向PPP进行申请。
(二)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一式两份)
2.《单位推荐意见表》(一式两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4.国外单位邀请信(一式两份)
5.单位推荐公函(各单位需为推荐项目统一出具推荐函,公函须有文号、学校公章、项目名称及项目人员名单);
6.中德合作科研项目(PPP)申请表(中、英文一式两份/项目);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人,若无可不附);
8.体检表原件(须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一式一份/人);
以上材料请至迟于2006年3月14日前交至人事处教师科。
(三)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需缴纳报名费和评审费共计人民币500元/人。此费用请在提交申请材料时交纳。
四、评审、录取办法
CSC与DAAD将分别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以确定拟资助项目及留学人员名单。
五、资助办法
中方获资助人员将以访问学者身份派出,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及往返国际旅费均由国家留学基金负担。德方获资助人员的费用由DAAD负担。
中方项目参与人:1100欧元/月和往返国际旅费(经济舱)的资助,共计三个月/年。
中方项目负责人:1800美元/月和往返国际旅费(经济舱)的资助,共计一个月/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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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