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2008年升级的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发[2008]51号)的要求,2007年度考核合格或以上人员,可列入升等级考核及报考技师范围。
一、申报条件:
1、工作年限25年(计算到2008年,下同)并持有高级等级证书或取得高级等级证书满5年(计算到2008年9月底止,下同)以上,可申报技师的考核。
2、工作年限20年并持有中级等级证书或取得中级等级证书满5年以上,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3、工作年限10年并持有初级等级证书或取得初级等级证书满5年以上,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4、2007年前工勤技能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可申报初级工的考核。
二、报名与考试时间:
1、申报技师考评的工勤技能人员,经基层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后,统一填写:
①《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两份;
②《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两份;
③个人申请(需经所在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签名盖章);
④高级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⑤学历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报名时间:5月4日至5月30日。逾期不再补报。
考试时间:技术理论、职业道德:8月23日
实际操作:8月24日
2申 报参加升等级考核的工勤技能人员,经基层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后,按工种、等级分类填写《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任职资格申报 表》一式两份和《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两份,并提交原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学历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时间:5月4日至5月30日。
考试时间:技术理论、职业道德:8月23日
实际操作: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