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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实施“思政课教师攻读博士计划”

信息来源: 时间:2008/04/22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政治素质、专业水平,教育部决定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简称为“思政课教师攻读博士计划”),2008年先行试点,之后逐步扩大规模。

“思政课教师攻读博士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采取在职攻读的学习方式,在学期间至少一年的脱产学习时间。考生参加招生单位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由招生单位自行确定。招生录取按照“计划专用、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的考生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回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至少5年。

此项计划的实施对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师资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将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欢迎我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积极申请,相关问题可以查阅教学厅[2008]2号文件,也可咨询所在学院及学校人事处教师科。

人事处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