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陕人社发〔2009〕57号、陕人社发〔2009〕58号、陕人社发〔2009〕59号)的要求,对此次工人报名考试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2008年前工勤技能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可申报初级工的考核。
2、工作年限10年(计算到2009年,下同)并持有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5年以上(计算到2009年9月底止,下同),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3、工作年限20年并持有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5年以上,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4、工作年限25年并持有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5年以上,可申报技师的考核。
5、工作年限30年并持有技师岗位证书或取得技师岗位证书满3年以上,连续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者,可申报高级技师的考核。
二、升等级报考事项:
申报参加升等级考核的工勤技能人员,经基层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后,由各单位统一按工种、等级分类填写报送:
①《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申报表》一式两份;
②《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审批表》一式一份;
③原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名时间:5月18日至6月12日。逾期不再补报。
考试时间:技术理论、职业道德:8月22日
实际操作:8月23日
三、技师报考事项:
申报技师考评的工勤技能人员,经基层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后,由各单位统一按工种分类分别填写报送:
①《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两份;
②《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两份;
③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④学历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报名时间:5月18日至6月12日。逾期不再补报。
考试时间:技术理论、职业道德:8月22日
实际操作:8月23日
四、高级技师报考事项:
此次高级技师报考的工种只限:汽车修理、车工、钳工、中式烹调、中式面点等五个工种,报考人员经基层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后,由各单位统一按工种分类分别填写报送:
①《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两份;
②《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三份;
③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④学历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报名时间:5月18日至6月12日。逾期不再补报。
考试时间为:11月11日至13日。
培训时间为:10月26日至11月10日,培训内容为:职业道德、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升等级考核申报表
2.技师任职资格申报表
3.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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