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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技师及高级技师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10/05/13浏览次数:

校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陕人社发〔2010〕72号、陕人社发〔2010〕73号、陕人社发〔2010〕74号)的要求,对此次工人报名考试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2009年底前工勤技能人员见习、试用期满,2009年度单位考核合格以上,可申报初级工的考核。

2、工作年限10年(年限计算到2010年,下同)并持有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5年(从取得岗位证书起计算到2010年9月底止,下同)以上,2009年度单位考核合格以上,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3、工作年限20年并持有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5年以上,2009年度单位考核合格以上,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4、工作年限25年并持有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5年以上,技工学校或高中(含职高)以上毕业,对具有较高技艺、年龄较大(男50周岁,女45周岁)的高级工,文化程度要求可放宽到初中毕业,2009年度单位考核合格以上,可申报技师的考核。

5、工作年限30年并持有技师岗位证书或取得技师证书满5年(2005年9月30日前取得证书)以上,连续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具有高中(含职高)以上文化程度者,可申报高级技师的考核。

二、升等级报考事项:

申报参加升等级考核的工勤技能人员,经基层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后,由各单位统一按工种、等级分类填写报送:

①《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申报表》一式两份;

②《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审批表》一份(复印件无效);

③原等级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考试时间:技术理论、职业道德:7月17日

实际操作:7月18日-7月19日

三、技师报考事项:

申报技师考评的工勤技能人员,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基层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后,由各单位统一按工种分类分别填写报送:

①《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两份;

②《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两份(复印无效);

③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④近期同版免冠二寸照片4张;

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考试时间:技术理论、职业道德:7月17日

实际操作:7月18日-7月19日

四、高级技师报考事项:

此次高级技师报考的工种只限:计算机系统操作工、电工、中式烹调工等三个工种,报考人员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工作业绩总结、技术成果证明等材料,经基层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高级技师任职资格条件对其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后,由各单位统一按工种分类分别填写报送:

①《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两份;

②《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三份;

③技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④学历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考试时间为:9月25日。

五、报名程序:

各单位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后,将申报材料盖章签字,并于2010年5月18日前上交至人事处劳资科,人事处审核后,各单位于2010年5月21日前缴纳报名费,并由人事处统一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相关申报表格及收费标准请点击下载。

点击查看该文件

人事处

201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