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4〕5号)要求,现将我校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范围
凡在我校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人员,均可申请参加本次考试与认定。申请人员应以所在学院为单位集中报名考试。已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原则上不再受理。
二、申报条件
1.身份及学历学位条件。(1)我校在职专任教学人员;(2)取得国民教育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
2.品德及身心条件。(1)品德良好。须填写《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并经各学院鉴定盖章;(2)体检合格。体检使用《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2012年修订)》(见附件);(3)普通话达标。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从事汉语语言教学和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教师和语音教师应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
3.岗前培训及任教条件。(1)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合格且在三年有效期内;(2)系统讲授1门次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主要课程,评价良好。
4.以下四类人员不在受理范围:(1)2014年5月31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2)兼职教学人员;(3)教辅人员;(4)非我校教职工及其他社会人员。
三、申报程序
1. 申请人提出申请,并准备以下材料(表格等材料见附件):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3纸正反面印制);
(2)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获得国外学历、学位,还须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3)《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一份(A4纸正反面印制),(体检结束后,各申请人的体检结果表将由校医院直接上报至人事处)
(4)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参加过上学期普通话考试人员,此项由人事处统一准备);
(5)《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需经各学院鉴定、盖章);
(6)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A4纸上);
(7)申请人除在各类表格上贴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之外,还需上交1张(背面写明学院、姓名)。
2. 各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认证材料进行检验、初审。
3. 初审合格后,各单位上报申请人所有材料(含各类证书原件),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
4. 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专家审查委员会意见,将符合认定条件者,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核准后,颁发教师资格证书,保存档案。
四、时间安排
1.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申请人提前打印好《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并张贴1寸彩色照片,于4月1日早上8点~9点携带《体检表》空腹前往校医院统一体检,并于校医院门口向人事处工作人员领取化验单一份。请各位申请人提前安排好时间,务必按时参加,学校将不再安排其他体检时间。
2. 4月9日前,各单位上报申请人所有材料(含各类证书原件),以及《陕西省2014年度参加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和《2013-2014学年承担教学任务情况表》(需经教务处盖章)纸质版与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yhfan@xidian.edu.cn),同时上交教师专业技能考试费(120元/人);
3. 5月20日前,由省教育厅集中组织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4. 5月26日至31日,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注册申请;5. 6月15日前,学校报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核准;
6. 证书发放另行通知。
五、教师专业技能考试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行发〔2011〕60号)规定,教师专业技能考试费标准为:120元/人。
六、注意事项
1. 各单位要严把学历、学位审核关。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专科毕业后获取硕(博)士学位者,如不能证明其具备硕(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不能作为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获得国外学历、学位,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2. 各单位请严格按照《2014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格的填写说明》(见附件)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的填表说明,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3. 所涉及表格材料中出生日期必须和身份证号码中出生信息一致;
4. 各申请人的岗前培训理论考试成绩详见《2013年岗前培训理论考试成绩》(见附件),请申请人自行查看,并将总分如实填写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
5. 辅导员任教学科规定为“思想政治教育”,不得申请其他学科;
6. 各类表格中出现的相同栏目内容必须一致,如“任教学科”等;
7. 申请人请务必保留所交材料纸质版或电子版,以用于5月26日至31日进行的网上教师资格认定注册申请。要求申请人的网上注册信息与上交纸质版信息一致;
8. 申请人本次所用所有照片均为同一照片,请保留电子版,以用于后续的网上注册申请。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周期长,工作量大,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确保2014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序开展。
联 系 人 :樊永辉
联系电话:029-81891773
电子信箱:yhfan@xidian.edu.cn
人事处
2014.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