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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单位选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26/07/01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国际交流合作,提升学校国际化水平,现启动2026年单位选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来自学校“双一流”建设学科、理工农医学科所在学院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

二、选派类别、名额及选派国家

(一)选派类别及研修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年龄不超过55周岁,须为学校正式在职人员,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力,并取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

2.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年龄不超过50周岁,须为学校正式在职人员,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或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3.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学校资助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年龄不超过40周岁,须为学校在职青年科研人员、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应届博士毕业生。

(二)选派名额

本次共计划选派10人左右。

(三)选派国家及国外接收单位

留学人员主要派赴27个国家(见附件1),学校将根据形势发展进行动态调整。国外接收单位须为世界一流的高校或机构,一般应为国际公认排名前300的院校或排名前300的专业。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人员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二)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学校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或正在享受国家/学校公派出国留学资助;

3.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四、选派程序

采取“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教学科研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评审,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选派人员。

(一)申请材料:

请申请人于7月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如下材料:

1.单位选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

2.国外院校邀请函,须由外方导师签字确认(PDF格式);

3.外方导师简介,须有外导签字(PDF格式);

4.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已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PDF格式)。

(二)审批流程:

学校将对申请人的个人基本信息、申报条件、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国外留学单位等进行评审;对申请人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学院需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应含政治思想、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评价)。申请人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取得研修资格。

获得本次研修资格的教师应于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派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派出者,视为放弃资助资格。

五、派出管理

(一)派出前各教学科研单位须确定派出人员的国内联系人。派出人员到达所赴国家后,应按我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要求办理报到手续,将国外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及时告知国内联系人和所在学院,并报人力资源部;

(二)派出人员须与学校签订《伟德国际victor1946教师出国访学协议书》(附件3);

(三)对于访学期限在12个月(含)以上的应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未经学校批准同意,访学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访学身份、访学期限、访学国家和访学院校(研究机构);

(四)学校一般不予延长访学期限。确需延长访学期限的,由本人在期满一个月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学校原则上最多批准延期一次,期限不超过一年,延期期间不再提供访学资助。

六、在国外期间管理

派出人员抵达目的国后,应在10日内按照所在国和接收单位要求完成报到,并向学校报送抵达信息及相关备案材料。派出人员应严格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和接收单位的学术与管理规定,并按时购买当地所需必要保险,注意人身与财产安全。应确保联系方式畅通,如遇重大事项、突发事件或变更住址、联系方式,须在24小时内向学校报告。

教学科研人员在访学期间,须定期向所在学院和人力资源部汇报研修进展、学术交流成果及下一步计划。应积极开展研究与合作,如研究计划有重大调整,须及时向学院说明。教学科研人员在批准的期限内,按学校规定享受相关待遇。超期及延期未批准的人员,学校将停发工资。访学人员超期一年以上,学校可按程序解除聘用。

七、回国管理

(一)派出人员应在批准的访学期限届满后按期回国,回国前应向所在学院及人力资源部报备返程信息;

(二)回国后10日内,须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伟德国际victor1946单位选派出国访学项目总结报告》(附件4),按要求落实相关任务,办理回访手续;

(三)人力资源部应对派出人员组织专家考核,结合其总结报告和访学期间表现进行综合评估。考核“合格”的,发放剩余资助费用;考核“不合格”的,不再发放剩余部分。

联系人:杨雪乔 智文

联系方式:029-81891779


人事处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