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西电稳步推进工资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信息来源: 时间:2015/07/24浏览次数:

7月22日下午,学校在南校区602会议室召开人事人才工作会议,会议由校长助理高新波主持。会议重点通报了工资制度改革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的进展情况。国家要求在建立养老保险制度过程中做到“一个统一、五个同步”。“一个统一”,即改革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制度,建立与企业职工等城镇从业人员统一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同样的缴费标准、计发办法和调整机制,从制度上化解“双轨制”矛盾。“五个同步”:就是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

会议指出,此次国家工资制度改革不是单纯的涨工资,而是配合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实施而进行的工资结构调整,各岗位在提高基本工资标准的同时,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额度纳入基本工资,由于教育部直属高校尚未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所以需从绩效工资对应项目中纳入。会议强调,在本次调整工资标准的同时进行养老保险预扣,由于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尚未出台,根据人社部最新文件精神,在陕部属高校统一参照陕西省公务员津贴补贴水平确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进行预扣。待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出台后,再重新计算,多退少补。

根据国家文件要求,在此次工资制度改革工作中,各单位需高度重视,严肃纪律,坚决贯彻冻结津贴补贴标准调整的要求,不得突破,不搞变通;坚决按要求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严禁出现明纳暗不纳或变相涨工资的现象,不搞特殊,不搞微调。对违反纪律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高新波在讲话中强调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借鉴医疗制度改革工作平稳过渡的基础上,继续与在陕部属兄弟高校加强沟通联系,稳步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二是各学院要在2013年学校实施评聘分离的基础上,下学期做好教师首聘期的中期检查相关工作,强调契约精神,通过情况摸底,将压力和动力传导下去,不断完善考核监督评价体系。三是在职称评审方面,要进一步通过学院综合改革,按照岗位设置的比例,将职称评审权下放到学院,包括教授职称评审权。同时,学校为提高青年教师“崇尚科学,回归工程”能力,支持和鼓励青年教师去企业、研究所挂职锻炼。四是近几年的人才引进工作初见成效,学校人才配套政策不断完善,希望各学院继续挖掘人才信息,充分发挥“华山学者”人才计划的平台作用,为学校师资队伍的内涵式发展做出新贡献。

人事处处长周燕来传达了国家部委及陕西省人社厅、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介绍了本年初至今学校工资改革及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各学院(部)主管人事工作领导、计划财务处、校工会、机关党委、后勤服务集团、产业集团、基础教育集团、离退休工作处单位负责人及人事处工作人员等3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