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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示范团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20/07/01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关于遴选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示范团队的通知》(陕教〔2020〕97号)精神,进一步落实“师德为先、骨干引领、全员提升”的强师战略,大力弘扬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高尚师德,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各类师德师风典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省教育厅、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组织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示范团队遴选活动,现将我校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一)师德标兵在第一线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5年以上,在职在编教师及教育工作者(以参加教育工作时间算起)。

(二)师德建设示范团队:学校二级单位(含附属学校)。

二、评选条件

(一)师德标兵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任务。

2.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教书育人过程中,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弘扬先进文化,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3.培养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道德观念,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人格,努力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接班人。

4.积极投身“三秦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等活动,在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转化行为偏差学生、帮助困难学生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

5.求真务实,勇于开拓,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理念、方式、手段方面积极探索,努力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水平,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教书育人工作成果丰硕。

6.模范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能够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言行积极、举止文明、心理健康,无体罚学生和在校外辅导机构兼职或参与有偿补课现象。

7.在此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认真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或者在教育脱贫扶志扶智工作及在思政课教育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8.近5年来师德考核优秀,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不少于2次,获得校级及其以上师德标兵等荣誉。近年来已被评为省级师德先进的原则上不再申报,事迹特别突出者可不受此项限制。

(二)师德建设示范团队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注重学风校风和先进文化建设。无组织有偿补课现象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高度重视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认真贯彻《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积极抓好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健全师德建设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师德师风五项机制,扎实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五项活动,在岗前培训和校本研修中突出师德教育内容,单位师德师风建设成效明显。

3.教职工严格执行师德师风的相关要求,普遍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师德水平和教育效果在本地区或系统内处于领先水平,“三秦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专项活动开展成效明显。

4.单位领导班子团结和谐,战斗力强,工作勤奋扎实,勇于开拓创新,廉洁奉公,发扬民主,干群关系好,群众威信高,在师德建设方面言传身教、率先垂范,在单位管理、教育教学、维护教职工权益等方面成绩突出,受到校级及其以上表彰。

5.积极参加师德建设活动,近5年在师德师风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有一定数量的校级及其以上师德先进(标兵)、优秀模范教师、“三级三类”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思政)课教师等。

6.近5年来社会各界对单位和教职工无投诉情况发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无严重违纪行为,教师无严重失德行为,无媒体曝光的师德失范现象。近年来已评选为师德先进集体的原则上不再推荐,又有新的事迹且特别突出者可不受此项限制。

三、评选办法

(一)名额分配

各二级单位的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示范团队推荐对象各限报1个。

(二)推荐程序

1.单位推荐。各二级单位要广泛发动教职工,积极动员,充分酝酿,征求师生意见,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评互评、民主推荐、群众座谈、集体决定等方式推选出师德标兵和示范团队候选对象。

2.学校评审。学校对二级单位推荐上报的师德标兵和示范团队候选对象,结合工作表现和群众评议情况,依据评选条件和要求组织审核,择优遴选出初步推荐对象。根据陕西省要求,学校本次可推荐陕西省师德标兵1人,师德建设示范团队1个。

3.审定报送。学校对拟推荐对象和申报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提交学校评选先进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将推荐对象有关申报材料报送至上级部门。

(三)材料要求

1.申报师德标兵材料

(1)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2)《陕西省教育系统2020年师德标兵申报表》(附件1);

(3)《陕西省教育系统2020年师德标兵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

(4)近5年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符合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需盖章)。

2.申报师德建设示范团队材料

(1)本单位加强师德建设的经验材料;

(2)《陕西省教育系统2020年师德建设示范团队申报表》(附件2);

(3)《陕西省教育系统2020年师德建设示范团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

(4)师德建设规划、方案及考核办法;

(5)近5年本单位教师师德考核结果汇总情况;

(6)近5年来本单位所获得的校级以上荣誉称号复印件。

(7)2015年以来所属教师获校级及以上师德先进、优秀模范教师、“三级三类”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思政)课教师等称号情况说明。

以上材料可先提交《陕西省教育系统2020年师德标兵申报表》《陕西省教育系统2020年师德标兵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陕西省教育系统2020年师德建设示范团队申报表》《陕西省教育系统2020年师德建设示范团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各1份(纸质版签字盖章),并将材料电子版打包标注单位名称后发送至jsgzb@xidian.edu.cn,在学校遴选出初步推荐对象后再补充其余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以此次遴选师德先进为契机,积极发动,大力宣传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示范团队先进事迹,把遴选活动作为弘扬高尚师德、塑造良好师风的一个过程,要通过宣传,使遴选活动在广大教师中形成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

(二)推荐评选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开展自评互评,严把遴选条件,严格工作程序,真正把业绩突出、事迹典型、社会公认的师德标兵和师德示范团队推选出来,确保遴选质量。推荐遴选要注意典型性和代表性,事迹材料要真实、客观、有说服力。

(三)推荐要坚持面向教学第一线,要充分发挥机关、教工党支部的作用,积极推荐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的广大教职工。有在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四)请各单位按要求在7月8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南校区办公楼314室)。

本次申报不予受理个人提交材料,请以二级单位进行报送,逾期未上报视为放弃。

联 系 人:王蓓金 孟祥锋

联系电话:029-81891350

电子邮箱:jsgzb@xidian.edu.cn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