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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年度工作人员考核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05/11/22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及学校《关于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实施办法》(校人字[1997]28号)文件精神,决定实施全校工作人员2005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是考核工作业绩。各单位应在全面总结本单位2005年度各项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学校2005年度聘任工作,认真组织、统筹安排此次考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优秀等次的确定

1、总比例应控制在本单位实际考核人数的13%以内。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不同岗位、职务、职称层次人员比例进行评定。

2、本年度内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以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者;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或国家级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前三名获奖者(以证书时间为准),其考核等次一般应评定为优秀,且不占本单位优秀指标。

3、产业集团及有关经济独立核算单位人员的业绩考核,可根据学校对产业的管理办法,合同、协议以及工资返还和上交利润情况进行考核,凡没有返还工资的单位,暂不予考核,没有上缴利润的单位,不评优秀等次。

4、对4人及其以下考核人员的单位,两年评选一名优秀等次人员,或集中由分党委组织考核。

二、对本年度7月1日以后来校工作人员的考核,仅写评语,不定等次。

三、对单位有变动的人员,本年度考核工作,由前任工作单位写出考核评语,由现任工作单位统一考核。

四、经学校批准的出国人员,凡考核期间不在岗的,由单位写出考核评语,不定等次;凡超期不归人员,按未考核处理。

五、因病、事假等情况未出勤者,考核按《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的通知》(校人字[2001]115号)文件办理。

六、经学校批准及办理了正式提前离岗手续及借聘人员、临时上岗人员、未聘待岗人员等,由所在单位写出评语,上报校人事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考核。

七、后勤集团年度考核工作,可依据学校年度考核的时间安排,参照有关文件精神自行考核,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八、各单位应结合年终考核及干部聘任工作,对本单位不在岗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将情况统一上报人事处。

九、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妥善安排好本年度考核工作,并于2005年12月10日前将考核登记表、统计表、各等次人员名单及不在岗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并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报人事处人事科。

上述材料按人事处要求格式统一上报电子文档,同时附文字材料,具体见人事处网页。(http://rsc.xidian.edu.cn)

附件: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

2.2005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

3.2005年度考核人员名单

附件下载:点击下载该文件

2026世界杯官方合作网站人事处

二○○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高校 年度 考核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