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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07-2008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06/08/17浏览次数:

中美富布赖特项目是中美两国政府间重要的教育交流项目之一。根据双方政府教育交流合作协议,由中国教育部与美国国务院共同负责管理,被录取人员将作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现将该项目有关遴选信息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与美国研究紧密相关的人文、社科、管理和法律类等专业。

(二)选派类别与资助期限

研究学者及联合培养博士生,留学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者应具备的条件

1.应为具有相当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优秀教学或科研人员,身心健康;在过去四年中没有在美留学和长期从事研究工作的经历;

2.研究学者申请人年龄应在35-50岁之间,“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较强独立研究能力和较好的英语水平;

3.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岁,且为我校在读博士生,并已完成第一年基础课程学习、确定了博士论文研究课题,在申请时已获得美国接收单位邀请信;

4.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

三、申请办法及报名评审费

(一)申请时间与方式

1.研究学者申请人将该项目所需材料最迟于2006年9月29日前交至教师科。

2.联合培养博士生将该项目所需材料最迟于2006年11月30日前交至教师科。

3.申请人材料经过审核后由学校直接递交留学基金委。

(二)报名评审费

申请人须交纳500元/人的报名评审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经学校审查后,人事处将通知学校予以推荐的人选向国家留学基金委交纳报名评审费(请勿邮寄)。申请人将交纳费用的凭证复印件,交至人事处教师科。汇款地址见附表:

四、提交的申请材料

1.《CSC出国留学基金申请人员信息一览表》(一份)

2.中美富布赖特项目申请表及其附件(英文,一式十份)

3.申请人简要介绍,字数在1500字以内。(一份)

第1、2项申请人届时可从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下载。

★所有申请材料应严格按规定时间交至教师科。逾期将无法办理

后续手续,因此逾期交来的材料不在受理。

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教师科,电话:88202330

附表:交纳报名评审费地址

帐号:0102049509026401697

开户行: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请在汇款用途一栏注明07-08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

人事处

二○○六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