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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派出国留学-“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07/03/01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位老师: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0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为更好地落实此项工作,结合我校教学、科研及管理对高层次人才需要的实际情况,现将选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条件

(一)“西部项目”

访问学者项目,期限为6-12个月,申请条件为年龄50岁以下(195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本科毕业工作5年以上(2002年7月31日以前毕业);硕士毕业工作2年以上(2005年7月31日以前毕业);博士无严格工作时间要求。

博士后研究项目,期限为12个月,申请条件为,博士毕业时间三年以内,年龄不超过40岁(196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二)“西部项目”子项目

选派对象为我校行政管理人员,研修期限为3个月。申请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经验和较好的英语交流能力。

二、选派学科专业

(一)自然科学类:通信技术、电子信息、计算机科学、航空航天技术、生物化学工程、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等学科专业。

(二)社会科学类:经济、金融、贸易、法律、教育、管理等学科专业。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3月20日下午15点,申请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申请书申报,详情请登陆www.csc.edu.cn。同时将所需纸质材料一式四份(统一用A4纸打印)报人事处教师科办理后续手续。学校评审后由人事处统一上报省教育厅。(200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出国留学应提交的申请材料请浏览资料下载栏。)

四、派出与管理

被录取人员按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留学有关办法以及西电人[2004]49号文件《2026世界杯官方合作网站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及管理办法》进行派出与管理。

为了加快学校教师队伍国际化建设步伐,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国际竞争力,学校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请,努力争取出国留学机会。学校将在政策方面给予支持,所需经费予以保证。

在申请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与人事处教师科联系。联系电话:88202330。

人事处

200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