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教师:
200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拔简章已公布,选派类别包括高级访问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以及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条件为年龄55岁以下,本科毕业工作5年以上,硕士毕业工作2年以上,再次申请国家公派者,需回国工作5年以上,应届毕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可申请赴国外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外语水平符合留学基金委规定。详细内容请登录 (www.csc.cdu.cn)。现将申请办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07年2月25日~3月15日下午17:00点,申请人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申请书申报,同时将纸质材料报人事处办理学校审批手续。人事处受理时间截至到2007年3月15日。
二、派出与管理:
被录取人员按学校公派出国留学管理办法和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办理出国手续。为加快我校教师队伍国际化建设步伐,提高教师队伍竞争力,学校号召“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创新团队”人选,青年骨干教师积极申请有关项目,争取出国留学,为今后几年内申请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创新团队、申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创造条件。学校将在政策方面给予支持,所需经费予以保证。
具体项目人事处将以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为准,予以通知,请留意人事处网站。
[注]:国家留学基金委所需体检表必须是陕西省人民医院所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
在申请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与人事处教师科联系。联系电话:88202330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