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流动站及在站人员:
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通知,第四十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属于下列情况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能申请资助:
1.在本期博士后工作期间已经获得过一次资助金的;
2.在本期博士后工作期间曾申请过两次但均未获批准的;
3.将在六个月内(以2006年9月30日起计算)期满出站的。
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表》可在人事处网站“博士后管理”(news_detail.asp?ClassID=39&ArticleID=619)中下载。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基金申请表》一式八份(B5,其中一份必须为原件),每一份《基金申请表》后请附加一页申请项目的简介。附加页的内容包括博士后姓名、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简介(如有不愿公开的内容,书写时请回避,字数不超过450字),如果是应用项目,请注明是否愿意通过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推荐给企业。
2、《基金申请表》封面填写的编号应是申请进站时,陕西省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统一编号,2006年进站人员请自己通过交互式办公系统查阅;2006年以前进站人员请向人事处人事科查询。
3、申报材料请用B5纸复印。
4、《基金申请表》和项目简介的电子版一并提交到人事处人事科。
四、重要变化:
从2006年起,资助等级分为两个档次,一等为5万元人民币;二等为3万元人民币,取消三等。请博士后人员填写时注意。
五、申报材料上交时间
请各申报人员于10月19日上午之前将申报材料交至人事处人事科。
请各位在站人员积极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