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09年度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博士后项目遴选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08/10/27浏览次数:

一、项目简介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FFCSA)合作的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博士后项目(FFCSA/CSC Cooperation Program),目的是资助双方优秀博士后青年学者到对方的研究机构或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推动中法两国相关实验室之间的合作,促进中法科技合作与交流。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优先支持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详见国家留学网“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具体选派学科和项目安排请参见: (http://www.academie-sciences.fr/international/fondation_chine_gb.htm)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18-24个月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负担留学人员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及国内法语培训费;留学人员在法(或瑞士)每月生活费,由国家留学基金与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共同负担。中方将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提供。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还将负担留学人员在法国(或瑞士)境内所需的交通费及医疗保险。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其他条件:申请者应该于2008年12月份前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的时间不能超过6年,年龄在35岁以下。

(三)语言要求:英语水平符合外方要求。

五、申请办法

(一)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后,打印《出国留学申请表》,并经本人签字;《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由人事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盖公章。申请人应在递交材料的同时直接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交纳500元报名评审费,届时请将此笔费用汇至如下地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户 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账 号:0102049509026401697

(请务必注明“FFCSA博士后项目”及申请人姓名)。

(二)申请受理方式

申请人应在2008.11.25日之前将申请材料交至人事处教师科。并请先通过电子邮件附件方式将材料以压缩格式发至以下邮箱:ffcsa@academie-sciences.frzlzhu@csc.edu.cnjlqiu@cashq.ac.cnxflu@cashq.ac.cn

(三)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1.《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

2. 已获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 英语能力证明(任何能证明本人英语水平或应用能力的有效材料);

4. 报名评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

5. 向法方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复印件:

(1)详细个人简历;

(2)个人陈述申请动机的信;

(3)研修计划;

(4)发表过的学术文章目录及摘要;

(5)获得过的学术研究奖项;

(6)两封推荐信(一封出自实验室主任,一封出自本机构最高领导或仍在本机构工作的院士);

(7)《奖学金申请表格》;

(8)2026世界杯官方合作网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报名表

(该申请表格见http://www.academie-sciences.fr/international/fondation_chine_gb.htm)。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单独装订。

六、备注

请登陆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阅该项目,并下载项目的最新申请材料。

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