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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08/07/11浏览次数:

各流动站及在站博士后:

为了更好培养博士后创新人才,进一步加快我国博士后事业发展,国家在开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的基础上,从2008年开始设立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计划,对取得了自主创新研究成果和在研究能力方面表现突出的博士后,给予10万元的特别资助经费,特别资助每年进行一次。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特别资助申请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条件:申报特别资助必须是进站满8个月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条件是:

(一)在站期间表现出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学精神,遵守国家法律,身体健康。

(二)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突出,发展潜力大,有创新思维,取得了创新研究成果,具有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可以优先申报:

1、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一等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的博士后;

2、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荣誉称号的博士后;

3、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的博士后;

4、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海外留学人才;

5、单位作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紧缺人才重点培养的博士后。

6、在重点学科设立的流动站中,从事科研工作的骨干博士后;

(四)申报本次特别资助的博士后不能申报今年下半年的面上资助。

二、申报方式

1、特别资助采取先由个人申请、再经单位推荐的方式,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申报。

2、国家规定各设站单位申报人数原则上为在站博士后人数的1/15,我校可向陕西省推荐人数为3人。

3、学校推荐的人选,由陕西省人事厅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向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申报。

三、申报材料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一式10份(含原件3份);申报表格从中国博士后信息网下载软件后安装,通过填报软件进行填写。填毕通过 “检查保护”对申报表信息进行规范字段检查,生成“保护文档”,最后打印报送纸质材料一式10份,同时拷贝报送“保护文档”的电子版。(技术问题可咨询:全军博士后管理信息中心,025-84823066,80861259)

2、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10份。内容包括:主要论著版权页、主要获奖成果证书、专利证书、荣誉证书、以及其他能够表现博士后的成果业绩、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材料等,加封面、目录,左侧装订。

3、申报材料电子版1份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rsk@mail.xidian.edu.cn。

四、有关要求

1.申报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也可以是其他的创新项目。博士后用申报面上资助的科研项目继续申报特别资助的,该项目必须有新的创新点。

2、内容涉密的要按保密要求单独申报。

3、申报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4、申报材料务必于2008年7月25日(全天)报学校人事处人事科,超过期限学校不予推荐。

5、评审费由学校统一缴纳。

人事处人事科

二○○八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