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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10/12/08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按照《关于2010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验收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办〔2010〕18号)要求,现就教师岗前培训验收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与地点:

12月12日(星期日),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老校区)

二、考试安排:

1.考试形式

本次考试为开卷考试,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由卷面成绩(占90%)和培训考核成绩(占10%)组成,60分合格,每科考试时间为100分钟。

2.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教育政策法规》

8:00- 9:40

《教师职业道德》

10:20-12:00

《高等教育学》

14:00-15:40

《教育心理学》

16:15-17:55

考生考试时需携带三证一书,即身份证、工作证(或所在高校出具的证明)、准考证及培训指导用书原本。

其中准考证由人事处统一领取后提前发放至各单位,由各单位发放给考试的老师。

(注: 请各单位在发放准考证时通知参加理论考试的人员,考试时除携带“三证一书”外,不得将其他复习资料带入考场。三证指身份证、工作证、准考证;一书指培训教 材。如有身份证丢失,须开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如有工作证未发放,应有带照片的人事处证明。请大家务必通知到考生,以保证其考试顺利进行。谢谢!)

三、车辆安排:

为方便广大教师,学校在考试当天早上集中大家统一坐车前往陕西师范大学进行考试。

上车地点及发车时间:

老校区老科技楼门前,早7:00准时发车。

新校区D楼北侧校班车发车点,早7:00准时发车。

四、有关要求

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会同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负责本次考试的资格审查、组织管理及考务工作。凡不具备考试条件者(含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请各单位通知相关人员准时参加相关科目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未尽事宜,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

人事处教师科,朱伟,上班时间:81891773;非上班时间: 134-8463-1594。

陕西师范大学咨询电话 ,85300959。

人事处

201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