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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1年度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11/09/14浏览次数:

各单位:

人事处已将2011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从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取回,请各单位前往教师科领取。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年度职称外语各语种、类别、级别考试成绩的全国通用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根据省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全省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省定合格标准的通知》,按考区分语种、类别、级别确定省定合格标准。其中,省直考区合格标准如下:

级别

专业

合格分数

级别

专业

合格分数

A级

英语-综合

60

B级

英语-综合

52

英语-理工

60

英语-理工

52

英语-卫生

58

英语-卫生

45

凡参加2011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符合全国通用标准及省定合格标准的人员,发给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印制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

成绩通知书符合全国统一标准全国有效,其中A级有效期四年,B、C级有效期三年。成绩通知书符合省定合格标准全省有效,有效期一年。

人事处

二○一一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