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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11/07/05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的通知》(教技司〔2011〕162号)要求,现将2011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推荐的教育部创新团队须符合《“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支持办法》(附件1)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2.推荐的团队带头人是两院院士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其他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3.担任高校校级领导职务的专家一般不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

4.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资助的团队不再申报本计划。

二、申报领域

按照如下11个领域归口申报:数理、化学化工、农业、能源、信息、生命、资源、环境、材料、先进制造、管理。

三、申报材料

1.申报的创新团队须按照《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请书》(附件2)的要求准备准备材料,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包含附件在内不得超过80个页码。

2.申报材料一式10份,并附所在学院推荐函1份。

3.申请书请于2011年7月13日前报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建设办公室。

4.附件1、2可在教育部科技司网站www.dost.moe.edu.cn “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联 系 人:黄梅娟

联系电话:029-81891776

电子信箱:mjhuang@xidian.edu.cn

附件:1.“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支持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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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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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