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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12/05/04浏览次数:

校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陕人社发〔2012〕29号)的要求,对此次工勤技能岗位报名考试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1)2011年底前学徒学习期满或见习、试用期满,2011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初级工考核;

(2)工作8年以上(含8年,截至2012年9月30日)并持有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3年以上(含3年,截至2012年9月30日),2011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中级工考核;

(3)工作18年以上(含18年,截至2012年9月30日)并持有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3年以上(含3年,截至2012年9月30日),2011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高级工考核;

(4)工作23年以上(含23年,截至2012年9月30日)并持有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3年以上(含3年,截至2012年9月30日),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2011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技师考评。

2.破格申报条件

(1)在省(部)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十名,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获得成果并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以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工勤人员报考时均可放宽工作年限五年。

(2)在市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十名,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获得成果并有市级以上成果证书以及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工勤人员报考时均可放宽工作年限两年。

二、报名程序

1.申报初、中、高级工考核的工勤技能人员,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审批表》(须用16开纸双面打印)一份,并附原等级岗位证书原件,经所在单位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后,由各单位统一按工种、等级分类填写《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申报表》一式两份,将以上所有申报材料上报至人事处劳资科审核后统一报名。

2.申报技师考评的工勤技能人员,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任职资格审批表》(须用16开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同时提交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工岗位证书、学历证书原件,经所在单位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后,由各单位统一按工种分类填写《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申报表》一式两份,将以上所有申报材料上报至人事处劳资科审核后统一报名。

三、报名时间

各单位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后,将申报材料盖章签字,于2012年5月7日前上交至人事处劳资科,并缴纳报名费,经人事处审核后统一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四、考核(评)时间

专业理论、职业道德:7月14日

实际操作:7月15日~7月16日

五、相关问题

1.报名费用=考核费用×30%+职业道德费用;

2.各类填报用表及具体考核收费标准请在人事处网站http://rsc.xidian.edu.cn的资料下载栏中下载。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