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第三届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市组发〔2012〕5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候选人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推荐名额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2年6月1日以后出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做出重要的、创新性的成绩和突出的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宣传科学、推广技术、成果转化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各学院原则上可推荐1人。具有国家重点学科的学院,每个重点学科,可增加推荐1人。
二、申报材料
1.《第三届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推荐表》一份,其中推荐理由由本人所在单位填写。
2.《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专家推荐意见表》三份,申请人须经三位高级职称专家推荐,三位专家中应有两位为校外人员。
3.描述申请人科技成果的综合材料(1500字以内)和代表性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一份(成果最多三项,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并将综合材料及证明材料简装成册,请勿另附封面。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请申请人将申报材料交至各所在单位,各单位汇总审核后务必于2012年9月30日前将《西安市第三届青年科技人才奖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及申请人材料报人事处教师科,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rsc@mail.xidian.edu.cn。以上各表格可在人事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评选工作是西安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建设高层次人才队伍的重要举措。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做好本单位的选拔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