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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南校区工作补贴统计核算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13/04/03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2年度南校区工作补贴统计核算工作的通知

西电人函〔2013〕2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及总体安排,现就做好2012年度南校区工作补贴统计核算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按照《关于下发< 2026世界杯官方合作网站南北校区协调运行机制及管理中心搬迁方案>的通知》(西电办〔2009〕1号)中关于各单位职能分布情况及2012年度补贴发放的实际情况确定补贴对象。

二、补贴标准

根据校长办公会议纪要(党政办纪字〔2004〕121号、党政办纪字〔2006〕164号、党政办纪字〔2009〕101号)、《关于下发< 2026世界杯官方合作网站南北校区协调运行机制及管理中心搬迁方案>的通知》(西电办〔2009〕1号)有关规定,结合2011年度补贴标准,2012年补贴标准为:

1.教师补贴6元/课时。

2.机关教辅人员等在南校区相对固定人员10元/天。

3.推免生回北校区做毕业设计交通补贴每人18元/周。

4.工程训练中心及计算机基础实验中心按照工作天数补助:有学生实习或上机时每人白天补助10元,晚上5元,无学生实习或上机时按每人每天补助5元。

5.辅导员岗位按照工作天数补助,白天每人补助10元,晚间值班每人5元。

三、补贴统计的时间跨度及工作天数

教师的南校区工作补贴按照学年度统计,本次统计2012年度上学期和下学期教师在南校区上课情况。

机关、教辅人员工作补贴按照自然年度统计,本次统计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工作天数,年工作天数不超过220天,正常工作日之外加班请各单位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辅导员岗位工作补贴按照自然年度统计,本次统计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工作天数,扣除寒暑假后,按照10个月实际工作天数统计。 寒暑假中个别岗位确因工作需要进行值班,值班天数在表格中单独填写。

四、补贴核算的流程

1.下载表格并按规范填写

① 相关机关、教辅单位请填写:

表一:《2012年度机关、教辅单位工作情况统计表》

② 相关教学单位请填写:

表二:《2012年度南校区理论课教学课时统计表》

表三:《2012年度南校区实验、课程设计、工程设计课时统计表》

表四:《2012年度南校区上机指导课时统计表》

表五:《2012年度南校区毕业设计指导课时统计表》

③ 工程训练中心、计算机基础实验中心请填写:

表六:《2012年度工训中心、计算机基础实验中心工作情况统计表》

④ 辅导员岗位请填写:

表七:《2012年度辅导员岗位工作情况统计表》

⑤ 推免生赴北校区做毕业设计交通补贴统计表格由教务处提供。

2.审核

① 教师南校区上课、推免生赴北校区做毕业设计交通补贴、工程训练中心及计算机基础实验中心南校区工作情况,由相关单位统计后,报送教务处办公室审核。

② 辅导员工作情况由相关单位统计后,报送学生工作处进行审核。

③ 校机关、院机关、教辅单位的工作情况由相关单位统计后,报送人事处劳资科进行审核。

3.核拨及发放

教师南校区上课的补贴由教务处审核完毕后,人事处劳资科根据统计结果核算补贴总数核拨至各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按照每位教师上课情况进行一次性分配并填写表八:《2012年度教师南校区工作补贴分配情况表》,报送人事处核对汇总后,交计划财务处发放至个人工资账户。

推免生赴北校区进行课程设计的交通补贴,教务处审核完毕后,人事处根据统计结果核算总数至各教学单位,同时将核拨结果送计划财务处备查,各教学单位根据核拨总数到计划财务处办理。

校机关、院机关、教辅单位、辅导员、工训中心、计算机基础实验中心等按照工作天数计算补贴的单位,统计结果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送人事处劳资科核对汇总,人事处劳资科汇总后交计划财务处发放至个人工资账户。

五、时间安排

4月3日~22日 各单位下载表格并按规范填写

4月23日 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审核部门收到各单位提交的统计表后,合理安排审核时间,尽快完成审核。审核合格的单位,由填报单位根据审核结果,核对相关表格电子版及纸质版信息无误后,提交表格的纸质版及电子版到人事处劳资科进行核拨及发放。

六、相关问题

1.表格所填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2012年度在编在岗职工,2012年度退休人员按照退休前实际课时或工作天数统计。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实际工作情况进行统计,报表应有单位相关负责人的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学院副书记及分团委书记按辅导员岗位统计审核。

4.各单位填写各类表格时,应认真核对人员姓名及工资号。

5.各单位报送表格时,应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

6.体育部机关部分补贴按照2011年标准核拨至单位,各单位提交分配名单报送人事处劳资科核对后,由计划财务处发放。

7.2012年度工作单位及工作岗位变动人员,按照变动前后管理权限分别统计审核。

8.2012年度相关表格最新版本请从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rsc.xidian.edu.cn)。

9.联系电话:81891775,邮箱:chenli@xidian.edu.cn

人事处

2013年4月3日

2012年南校区工作补贴统计核算所需表格.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