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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13/08/08浏览次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推荐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教人司(2013)265号)精神,现就我校候选人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6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推荐名额

各有关单位严格对照相应条件组织本单位人员申报,原则上推荐1名候选人,已获奖者不再重复申报。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向长期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出具所在单位关于非涉密的证明。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请候选人认真填报《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电子版请从人事处网站下载),报送材料要求:

1.《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1份。

2.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请各有关单位于2013年8月12日下午18:00前将候选人书面材料报送至北校区办公楼I-227室,电子版发送至rsc@mail.xidian.edu.cn。

人事处

2013.08.08

中国青年科技奖条例

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