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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国防科技领域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14/06/04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等关于做好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4]17号)》及国防科工局综合司《关于做好2014年国防科技领域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选须为我校从事国防科技及武器装备相关科研生产工作的在职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 在国防科学技术研究、型号研制生产、工程技术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等领域中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应为涉密人员;

4.截至2014年6月30日在我校工作1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申请者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已获得国家人才计划支持且在支持周期内的青年人才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已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须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该计划不得超过2次。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请者须填写《国防科技领域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附件1),申报书和附件纸质材料须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附件材料的电子版须按照要求顺序排列,整合形成PDF格式文件,文件以人选姓名命名。

2.学院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申报。 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2),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根据国防科工局文件通知要求,我校可推荐1人,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请各学院于2014616之前将纸质版材料(附电子版)报送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建设办公室(南校区行政楼I-409办公室)。

联系人:韩卿 马骁

电 话:029-81891796

传 真:029-81891776

电子邮箱:gcb@xidian.edu.cn

附件1:国防科技领域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

附件2: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人选信息汇总表

人 事 处

201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