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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推荐高校专家库人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14/10/14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荐高校专家库人选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4〕33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师资队伍建设评优树模、师资培训、考核评估、职称审定及评审权管理等相关工作,省教育厅拟建设评审专家信息库。请相关单位认真做好专家人选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一)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廉洁自律;

(二)在编在岗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连续从事本专业教学、科研、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学术造诣高,知识面宽广,业绩突出;

(四)具有基本的计算机办公自动化应用能力;

(五)自愿积极承担省教育厅赋予的各项评审职责。

二、有关要求

(一)确保本单位符合推荐条件人选全数入库。

(二)各单位对推荐人选情况真实性负责,确保个人资料齐全,联系方式准确有效,所在单位能在其担当评委期间给予必要的工作便利和支持。

(三)推荐人选所从事(任教)一级学科及代码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公布的最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见附件1)中选填,专业从所在学校现行二级学科(招生专业)目录中选填。

(四)请各单位于10月21日前将经单位盖章的《陕西省教育厅评审专家库人选推荐表》(见附件2)纸质版上报至人事处教师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yhfan@xidian.edu.cn

联 系 人:樊永辉

联系电话:81891773

附件1-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doc

附件2-陕西省教育厅评审专家库人选推荐表.xls

人事处/人才办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