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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博士后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要点解读

信息来源: 时间:2014/09/12浏览次数:

为扩大我校博士后队伍规模,促进师资队伍建设,学校决定进一步加大博士后工作力度,多措并举,从博士后个人的资助和管理、流动站建设、合作导师激励等方面加强投入,出台的《2026世界杯官方合作网站关于加强博士后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将正式实施。为使各位博士后、合作导师、各流动站以及拟进入西电从事博士后工作的广大博士生全面了解《实施意见》的内涵及具体措施,现就该意见的政策要点进行解读。

要点一:进一步理顺机制,明确职责,加强和规范博士后各项管理工作,提升服务水平。

为健全博士后工作管理体系,科学有效提高博士后工作水平,学校成立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和各流动站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并实行学校领导小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各流动站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分级负责制

《实施意见》对各级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审核、指导和监督学校博士后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和各项工作;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开展博士后流动站建设与评估、博士后资助项目申报、博士后保障落实、以及协调和解决流动站在博士后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流动站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本流动站博士后招收与宣传、博士后进出站受理、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等。

在管理机构成员组成上,《实施意见》要求各流动站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的副主任人数按流动站所含二级学科涉及单位而定,并由单位人事负责人担任,从而解决了因跨行政单位导致管理职责不明晰的问题。

要点二:提高博士后待遇,完善各项保障,激发博士后科研潜力,扩大博士后招收规模。

为增强博士后流动站吸引力,扩大博士后招收规模,同时为博士后提供潜心科研的良好环境,结合调研情况和学校实际,《实施意见》分别对师资博士后、统招统分博士后、在职人员博士后的待遇进行了调整,对在站期间的工资、科研启动经费、住房补贴和生活补贴等待遇保障分别进行了明确和提高。与现有政策相比,工资标准提高近乎3倍。这与师资博士后将作为教师引进主要渠道的用人政策导向相契合,为学校储备优秀的师资力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要点三:明确出站要求,加强合同管理,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促使博士后创出高水平科研成果。

《实施意见》对不同身份博士后的出站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并以合同形式进行约束。博士后进站时须与学校签订博士后工作合同,明确在站期间培养任务及出站标准,由各流动站管理委员会承担博士后进出站受理、中期考核及出站考核工作,严把考核关,对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认真审核,客观评价,并衡量博士后是否达到中期考核合格和出站要求。

要点四:加大博士后经费投入,通过政策激励,充分发挥流动站与合作导师的指导作用,提升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实施意见》一方面新增了博士后管理专项经费,学校将按年度进站人数及类型向各流动站核拨博士后管理专项经费,由各流动站管理委员会用于加强博士后队伍建设;另一方面提高了合作导师指导费标准,并对合作导师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合作导师参加博士后开题报告会、中期考核和出站考核评审会议,并在出站考核时到会介绍博士后在站期间工作情况。

《实施意见》是结合学校实际,围绕博士后队伍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制定的博士后专门政策,该意见的实施,对加快学校内涵式发展,加大优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