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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5-2016学年度希腊互换奖学金项目

信息来源: 时间:2015/06/19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2015-2016学年度希腊互换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留金传欧〔2015〕637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身心健康,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教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1岁(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研究方向及专业与希腊语言、文化相关或相近;

二、申报要求

请接此通知后,根据要求进行选拔。被推荐人须登录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请按要求准备2份书面材料,并于于2015年6月23日前将单位推荐意见(含被推荐人名单)及相关材料送至人才招聘科。

三、评审安排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外方评审委员会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被录取人员将以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身份于2015年8月赴希腊塞萨里大学参加研讨班。在希腊期间的学费、住宿费、膳食费及参与文化活动的相关费用由希方负担,往返国际旅费由中方负担。

联 系 人:魏昊

电 话:029-81891773

人事处/人才办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