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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16/04/12浏览次数:

校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管理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现将2016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在本工种、本岗位工作,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列入报考范围:

1. 2015年底前学徒工学习期满或新聘工勤人员见习、试用期满,2015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初级工考核。

2.工作年限10年以上(截止2016年9月30日,以下同)以上,取得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5年,2015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中级工考核。

3.工作年限20年以上,取得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5年,2015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高级工考核。

4.工作年限25年以上,取得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5年,2015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技师考核。

二、考核(评)工种

1.初、中、高级工(共23个):

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公路养护工、计算机文字录入员、农艺工、兽医防疫员、种苗工、造林工、车工、钳工、电工、水暖工、锅炉工、中式烹调工、客房服务员、水土保持防治工、财会员、综合管理员、中药药剂员、西药药剂员、护理员、广播电视值机员、保管员。

2.技师(共21个):

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公路养护工、计算机系统操作工、农艺工、兽医防疫员、育苗工、造林工、车工、钳工、电工、管道工、锅炉工、中式烹调工、旅店服务员、水土保持防治工、财会员、药剂员、护理员、广播电视值机员、保管员。

三、考核(评)内容与成绩评定

1.考核(评)内容

初、中、高级工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基础、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技师考评内容包括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基础、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2.成绩评定

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实行百分制计分办法,实际操作考核结合个人参加培训情况实行合格/不合格评定。

初、中级工实际操作考核合格,专业理论和职业道德基础考试成绩均在60分以上者为合格。

高级工实际操作考核合格,专业理论与职业道德基础两门考试成绩总分达到高级工合格分数线以上者为合格。

技师实际操作考核合格,专业理论与职业道德基础两门考试成绩总分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具有参加综合评审资格,评审合格者为考评合格。

四、报名程序

今年报名仍采取原来的报名方式。从2017年开始,将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

1.申报初、中、高级工考核的工勤技能人员,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审批表》(见附件2,须用A4纸双面打印)一份,并附原等级岗位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报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2.申报技师考评的工勤技能人员,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资格考评审批表》(见附件3,须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同时提交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工岗位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报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3.各单位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后,统一按工种、等级分类填写《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申报表》(见附件1,须用A4纸单面打印)一式两份,于2015年4月22日前将以上所有申报材料递交至岗位聘用科审核,缴纳报名费,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岗位聘用科邮箱,逾期不再补报。

五、考核(评)时间

1.考核(评)时间

申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的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基础考试在7月9日(周六)进行,实际操作考核于7月10日由各市工考办及受省工考办委托的考核机构组织实施。

2.考核(评)方式

专业理论与职业道德基础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核,由省工考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全省统一时间组织考试。

实际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对申报工种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由各市工考办及受省工考办委托的考核机构组织实施,省工考办将安排人员对高级工和技师实操进行巡视。

技师评审由省工考办组织,按照《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评聘试行办法》,以查阅资料、核实情况、评定等级的方式进行。

各类填报用表及具体考核收费标准请在人事处网站http://rsc.xidian.edu.cn资料下载栏中下载。

联系电话:81891779

电子邮箱:gwpy@xidian.edu.cn

附件1 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申报表

附件2 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审批表

附件3 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任职资格审批表

附件4 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收费标准

附件5 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核收费标准

人事处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