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接上级单位通知,现委托我校发布某中央直属机构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要求如下:
一、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5日至1998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 具有良好的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具有符合职务要求的工作能力;
7. 中共党员;
8. 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文化程度;
9. 具有两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10月);
二、报名方式和相关时间要求: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方式进行。请各单位至人才开发科(南校区行政楼415)查阅本次招考工作相关要求及详细信息,并高度重视本次公务员录用工作,积极动员符合条件人员报名。
报考人员请至人才开发科领取《考生登记表》,认真填写后于10月25日12:00前提交至人才开发科。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规定执行。
联 系 人:李 明 马 骁
联系方式:81891796
人事处/人才办
人才开发科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