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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6年度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16/09/23浏览次数:

校有关单位及个人:

2016年度我省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将于第四季度进行。为了做好评审前的准备工作,现将报送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符合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评审条件中规定的任职要求和相关政策的现职专业技术人员,在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中获优秀等次至少1次,其他年度为合格或称职。已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与评审。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系列转换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确认,按照相应系列(专业)工作要求和任职条件报送材料,进行转换评审或资格审核。

二、报送材料内容

(一)委托评审信函。(由学校统一出具)

(二)《陕西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A3纸张,1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三)《推荐评审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汇总表》(A3纸张,1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四)主要业绩及相关证件、证书。

评审材料按类进行整理,如果材料袋在1个以上,每袋材料封面上都要粘贴《报送材料目录》或打印好的袋内材料清单。

1. 表格类:

(1)《申报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况表》(A3纸张,艺术、图书资料30份,群众文化25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

(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3份。

(4)申请破格晋升的,须填写《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同时提供单位推荐破格晋升的单行材料,均一式2份。

(5)《陕西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公开监督卡》,1份。

为确保材料统一规范,陕西省文化厅网站上下载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要用A3纸双面打印,骑缝装订。《评审表》和《考核登记表》中填写的有关学习工作经历、业绩和科研论文等内容应由单位审核盖章,确保真实有效。

2. 证件和证书类:

(1)身份证复印件。贴于评审表中“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一页,以便核对相关信息。

(2)职称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

(4)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申报图书资料系列者提供),符合免试条件者,须填写《陕西省计算机考试免试审批表》,一式2份。

(5)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80学时,其中公需课科目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科目不少于56学时。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完成2012—2016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按照规定将继续教育证书及各年度参加继续教育有效证明交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复验盖章后,提供经过审验和复验合格的继续教育证书及复印件。

(6)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

(7)个人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文件,1份。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提供申报职称人员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文件复印件。

(8)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

以上材料分资格类证书和获奖类证书装订。申报者提供的所有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须经省文化厅职改办验证,审验无误后原件退回。

3. 业绩类:

(1)业务自传(1500—3000字)。

(2)任现职以来所发表和取得的论文、专著、业务成果、辅导成果及所能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材料。若报送的专著或论文需复印的,须复印专著或刊物的封面、版权页、目录和相关内容。与他人合作的专著或论文,要注明自己所起的作用和所承担的工作量。辅导成果须附被辅导者的证明材料。

刊用通知、用稿清样及提前出版的刊物中登录的论文、作品均不能作为参评业绩。

三、职称外语(古汉语)考试问题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称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办字〔2016〕26号)规定,从事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免于职称外语(古汉语)考试。

四、报送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报送的职称材料统一使用带封扣的牛皮纸质档案袋(竖向开口)包装,档案袋封面须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拟申报专业资格和联系电话;档案袋底部或侧面加贴标签,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拟申报专业资格。

(二)各系列中不具备晋升条件中所规定的学历或任职年限,但在本专业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破格申请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次只限破其中一项。申请任职年限破格者,须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同时具备破格晋升的其他条件。

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参加由省人社厅组织的答辩,参加答辩的两篇论文代表作另以电子版形式上报。

(三)参加评审人员报送的职称评审材料,请自留底稿,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评审工作结束后,其它材料将不予退还。评审通过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于次年8月份前由各报送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统一领取,按有关规定装入本人人事档案。

(四)申报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虚假材料,取消当年的评审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严肃处理。

(五)申报者认真核对本人填报的姓名、单位、身份证号、学历、具体从事专业等相关信息,评审通过后办理高级职称证书将以此信息为准。

五、报送材料时间及地点

请将评审材料于 2016年10月12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岗位聘用科。

地 址:南校区行政楼Ⅰ区413室

联 系 人:方 心

联系电话:029-81891779

六、表格下载

以上内容可登录“陕西省文化厅—政务公开—公告通知”栏查询 (网址: http://www.snwh.gov.cn)。《报送材料目录》、《申报艺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况表》、《申报图书资料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况表》、《申报群众文化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况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陕西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推荐评审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汇总表》、《陕西省计算机考试免试审批表》、《陕西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公开监督卡》、《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2016年各市文化广电(文物)新闻出版局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统计表》等表格可在网站下载。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