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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门诊特殊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20/01/03浏览次数:

根据陕医保中心函〔2019〕75号文件规定,为确保省级参保职工的医疗待遇享受,需要我校参与2019年度门诊特殊治疗二次报销的老师于2020年4月20日之前(节假日不受理)携带社保卡复印件一张和特殊治疗的结算单中的一张至北校区校医院一楼慢病审核窗口提交材料。

门诊特殊慢性病二次报销且已经异地备案的老师(本地就医的老师不需要提交材料)需要携带医保卡复印件一张和在外就医有关2019年度慢性病二次报销材料至北校区校医院一楼慢病审核窗口提交材料。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029-88201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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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