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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26/03/01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2026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2026年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资助标准为18万元/人・年,资助期2年,拟资助1000人;C档资助标准为12万元/人・年,资助期2年,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确定。

获得B、C档资助的人员均须在出站前(一般应为获资助18个月至资助期满时)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6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自主招收人员(不含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无科研失信情况。

3.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2025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拟进站的申请人须提交学位证明。已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暂未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通知书,没有预答辩通知的,可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

5.已入选博新计划、香江学者计划(含湾区项目)、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含湾区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及其他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类项目(不含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原则上应申请博士后引进类资助项目。项目执行期内不可不可同时获选国资计划B、C档和上述项目。

6.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

三、申报时间

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2026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指南(附件1)及2026年度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工作安排(附件2)了解申请条件和相关要求。

项目名称

申报起止时间

国资计划B、C档

2月24日-4月30日

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

4月1日-8月31日

四、有关事项及要求

1.请各单位、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按照通知要求,着力做好宣传,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应报尽报,积极邀请高水平专家帮扶指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推荐和申报工作。

2.请申请人对照评分标准,认真撰写准备申请材料,申报书经合作导师指导把关后,再行提交申请。

3.每站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国资计划(B、C档)。

2.国资计划获选人员须在出站前(一般应为获资助18个月至24个月期间),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官网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获选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申报的,一般应于在站时间满3年前完成申报;未完成申报的不得办理出站手续。


联系人:陈琦 乌晶晶

联系电话:029-81892274


附件:

1.  2026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指南.pdf

2.  2026年度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工作安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