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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校外兼职等相关工作的提醒

信息来源: 时间:2026/03/06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相关要求,规范教师校外兼职及兼职教师聘用管理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教师校外兼职、社会服务与创新创业活动审批报备

根据《关于规范教师校外兼职及社会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西电人〔201953号)和《关于鼓励和规范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办法》(西电人〔20203号)文件要求,高校教师的校外兼职、社会服务及创新创业活动须按照学校规定进行登记审核。请各单位知悉并及时告知相关教师。

二级单位应开展教育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教师校外兼职工作状态、日常表现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的了解。教师本人也应定期向所在单位汇报兼职相关情况。如有未办理审批备案的教师,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办理方式如下:

1.教师校外兼职

线上办理:登录一网通办→人才人事板块→教师校外兼职及社会服务审批报备。

https://service.xidian.edu.cn/v2/matter/start?id=296

线下办理:

/info/1178/7055.htm

2.教师创新创业活动审批备案

线下办理:

/info/1178/7058.htm

(二)兼职教师聘用管理

根据《2026世界杯官方合作网站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西电人〔201952号),兼职教师聘用实行报备制,聘用单位负责兼职教师的聘用、管理及服务,聘用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名誉教授、兼职教授、客座研究员的聘用,按照《2026世界杯官方合作网站名誉教授、兼职教授、客座研究员聘任管理办法(修订)》(西电人〔202328号)执行。

二级单位应切实履行兼职教师聘用管理主体责任,按照“谁聘用、谁负责”原则,进一步规范兼职教师的聘用管理,及时履行备案手续,将聘用情况及聘用协议向人力资源部报备。如兼职教师取酬,应确保兼职教师课时、劳务费等的发放标准合理合规。


如有疑问,可与人力资源部师资科联系。

联 系 人:郑敏娇、杨雪乔

电子邮箱:shizike@xidian.edu.cn

       联系方式:81891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