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规范教师校外兼职及社会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西电人〔2019〕53号)和《关于鼓励和规范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办法》(西电人〔2020〕3号)文件要求,高校教师的校外兼职、社会服务及创新创业活动须按照学校规定进行登记审核。请各单位知悉并及时告知相关教师。
二级单位应开展教育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教师校外兼职工作状态、日常表现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的了解。教师本人也应定期向所在单位汇报兼职相关情况。如有未办理审批备案的教师,请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具体办理方式如下:
(一)教师校外兼职和社会服务审批可通过线上或线下两种形式办理。
线上办理方式:登录一网通办→人才人事板块→教师校外兼职及社会服务审批报备。具体链接如下:
https://service.xidian.edu.cn/v2/matter/start?id=296
相关文件:包括管理办法及线下办理所需表格,下载地址如下:
/info/1178/7055.htm
(二)教师创新创业活动审批备案需线下办理,相关文件(包括实施办法及表格)下载地址如下:
/info/1178/7058.htm
如有疑问,可与人力资源部师资科联系。
联 系 人:郑敏娇
电子邮箱:shizike@xidian.edu.cn
联系方式:81891779
人力资源部
2025年2月27日